第六十四章 阴差阳错(第2 / 3页)
宋骜手里提着鹿肉,站在梁潇的母亲门口,他身边站着神情严肃的梁潇。小小的个子,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,让人不敢小看。
宋骜抬起手,正要敲响房门。忽听屋内传来一阵女子的低吟声,伴随着极不和谐的喘息声此起彼伏。
梁潇小脸爆红,像煮熟的虾子一般,紧紧抓着宋骜的衣袖。宋骜愣是半天没有反应过来,过了半晌,颇有些无奈的摸了摸鼻子。
他们来的还真不是时候。
宋骜想了想,将手里的鹿肉放在门口,瞧瞧带着梁潇回到了自己的房间。梁潇依旧脸蛋红扑扑的,秋雨看了好一阵子,时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,听上去极为欢快。
宋骜接过梁潇递来的鸡腿,斯文的咬了一口,意味的发现味道竟然不错。
他看向洛阳,后者一副哀求的样子看着他,宋骜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,他竟然怕一只鸡怕到如此地步?
“三个人,一只鸡怎么够吃。”宋骜咬掉最后一口鸡肉,含糊不清的说道:“洛阳,去打只麋鹿。”
秋雨瞪大眼睛,样子极为好奇,“这山上有麋鹿?”
洛阳点了点头,终于放心的松了口气。幸好太子妃没有让他去抓野鸡,否则的话非但一只都抓不到,自己也会吓个半死。
梁潇咬着手指,蹲在门口仰望天上的星星。宋骜迈步朝着他走近,轻手轻脚的坐在他身边,低声问道:“喜欢?”
梁潇抬起头,眼神里充斥着渴望。他自小吃过的肉很多,牛羊马,野鸡山兔,甚至蛇肉他都有尝试过,就是没有吃过鹿肉。
不是他不敢,而是父亲不忍心为了一口肉,让族人们以身涉险。大家都尝试着在自己的院子里种一些山野菜,偶尔会有人偷来草原上的牛羊,与山野菜混合到一起熬汤。
洛阳很快拖着两只麋鹿的尸体赶了回来,梁潇看在眼里,下定决心一定要跟随洛阳学会这一手本事,这样才有资格跟在宋骜身边。
秋雨用匕首将麋鹿的内脏清理干净,又用清水冲洗掉麋鹿体内的积血。洛阳重新引燃一堆火,找来干净的树枝架起麋鹿尸体,两人分工明确,配合的无比默契。
宋骜一人将野鸡吃了个大半,梁潇心思都放在麋鹿身上,早已对野鸡失去了兴致。最终四人勉强吃完了小半只,由秋雨提议,将剩下的挨家挨户发给了族人们。